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,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(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)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,公示期间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,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(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)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
委托单位:东营市东凯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
规划范围: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起规划一路(孟州路),东至输水渠(海州路),北至规划六路,南至规划十二路(白马河路),规划面积为12km2
二、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
委托单位:东营市东凯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池州路以东,杏花河路以北
联 系 人:胡部长 联系电话:0546-8310367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
单位名称:山东黄河三角洲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公众参与意见表,用于反馈相关意见。链接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与委托单位进行联系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,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东营市东凯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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