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4〕657号),现将《山东中金岭南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吨塑料颗粒项目节能验收报告》主要结论公示如下:
一、本项目年新增耗电量116.9万kWh,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43.67tce(当量值)。
二、本项目的建设落实了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和节能承诺中的意见,符合节能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,工程方案合理,节能措施可行,设备设施节能高效,符合合理用能要求。
三、公示期: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(5个工作日)。
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。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德松 18354628989
2025年3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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